近日,公安部消防局下達最新通知,所有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范圍內的設有外保溫材料的房屋建筑,均應將房屋的外保溫材料的性能和質量審核納入消防工程監管項目。從2010年3月15日起,全國各地進行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申報項目,應嚴格按照消防工程監管項目的通知要求。 公安部有關人士表示,此中規定的出臺是基于目前新標準還沒有出臺的情況下,為抑制目前建筑材料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火災高發的情況,需要加強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消防監督管理和審核。 據記者多方統計,部分保溫材料企業對新規定持觀望態度!跋谰值囊幎ūM管能夠起到一定規范作用,但該通知真正打擊的是偽劣產品,對正規廠家產品影響不大。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建筑材料保溫與阻燃的問題,需要新標準早日出臺!币恍┚哂写硇缘谋夭牧掀髽I表示:“考慮到市場和技術升級等因素,新舊標準實施銜接上設立過渡期可以理解,但從2006年到現在,過渡期已近5年,仍在施行老標準,已經不符合當代建筑的保溫防火需求! 正是由于標準不能落地,建筑保溫行業至今門檻較低,不少符合老標準的保溫材料仍然能夠進入市場,一旦發生火災,“各品牌廠家相互指責,行業比較混亂。據統計,近幾年來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市場上最常用的材料是可發性聚苯乙烯板、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和聚氨酯,這些均屬有機保溫材料,占據了建筑外墻保溫的大部份市場。然而,這3種材料都在近年來的數場大火之中“現身”。在老標準中,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和聚氨酯的燃燒性能均為B2級,經過特殊處理的聚氨酯能夠達到B1級。因此,只要是經過國家質量體系認證的正規產品,均能達到建筑的防火標準!叭绻聵藴誓軌蚯袑嵚涞,其對安全性的高要求肯定可以拒絕大部分易燃的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和聚氨酯產品進入市場,也能限制聚氨酯的使用范圍。 |